發布時間:2023-11-28 人氣:409 作者:
11月23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加強和改進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完整附文末)。
通知指出,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簡稱“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實施以來,在營造公平公正的醫藥采購交易環境、推動醫藥企業誠信經營、維護規范的藥品耗材價格秩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向生產企業穿透不到位、失信處置不及時等問題。
本次通知對監管部門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并規定了時間限制。各省級醫藥集采機構要切實承擔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工作實施主體責任,在準確把握運用裁量基準和操作規范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失信評級處置工作,原則上在接到國家醫保局通報相關案源6個月內完成評級處置。
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對省級醫藥集采機構評級處置的指導和監督職責,對工作滯后的要督促加快辦理,對處置失當的要及時糾偏。
在針對藥械領域的監管中,僅對配送企業進行處置,無法穿透至生產企業。通知指出,對案源已明確具體產品的評級處置,必須穿透到該產品的生產企業;對案源未明確具體產品的,應通過配送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舉證追溯至具體產品及其生產企業。
按規定不納入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案源,處置意見需經省級醫療保障局復核同意后辦結。
隨著監管穿透至生產企業,對于藥械行業不合規行為的約束將更為徹底。近年來,信用指標對于藥械企業經營的影響愈發明顯,因失信行為付出的代價能夠甚至關乎一個企業的生死存亡。
02、協同治理,失信行為通報其他省份
在針對任何行業的監管中,公開通報都是極具震懾力的手段。
根據通知,各省級醫療保障部門和醫藥集采機構均應在本單位門戶網站醒目位置設置專欄,自2024年一季度起,向社會動態公告“特別嚴重”“嚴重”“中等”“一般”失信評定結果,并報國家醫療保障局 (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指導中心) 備案。
國家醫保局也將在門戶網站價格招采信用評價專欄按季度公開有關情況。
懲戒落地方面,本次通知提出要拓展評定結果應用,在組織國家集采和省際聯盟采購設置招采規則時,醫療保障部門應充分考慮評定結果因素,對“特別嚴重”及“嚴重”失信企業實行不同程度的禁入或約束,根據評級結果在續約時給予一定賦分。
此外,要強化信用評價與價格治理的協同聯動,在一省確定失信產品價格虛高空間后,應及時通知他省予以關注。
除帶量采購外,掛網招采的“賦分”管理也在逐步鋪開。針對本次通知提到的“賦分”,目前也有多地已經開展了相關探索。今年4月,江蘇醫保局發布了《關于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信用記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試行)》,其中提到:
將耗材的掛網、報價、采購、供應、配送、申訴等納入招采子系統大數據監管,并出臺了具體的管理辦法,每個環節的一切違規操作將都記入評分情況。
處置措施如下:
03、智能化助力,招采信用管理精細度提高
今年3月,國家醫保局辦公室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醫藥集中采購和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對不同等級失信行為精準運用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結果,防范通過批件轉讓等方式規避失信懲戒責任。
伴隨著智能化手段介入,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精準度迎來了全面提升。
上文提到,江蘇省將耗材掛網、報價等環節均納入了招采子系統大數據監管。7月11日,江蘇醫保局發布《關于江蘇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啟用信用記分管理模塊及開放用戶注冊的公告》,江蘇省已啟動醫藥企業陽光采購信用記分管理工作,并在江蘇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中開通了信用記分管理模塊。
國家醫保局副局長施子海赴廣東、福建調研掛網藥品價格和集中帶量采購工作時指出,充分發揮醫保招采子系統作用,加強數據共享應用,用好招采信用評價工具。
基于招采子系統,能夠針對藥品耗材從掛網、采購、結算閉環監管。近期,耗材招采子系統的應用已經在全國范圍內逐步鋪開。
本次通知提到,要強化信用評價與價格治理的協同聯動,在一省確定失信產品價格虛高空間后,應及時通知他省予以關注。
依托招采子系統,各地耗材招采數據將進一步被打通。對于藥械企業而言,未來因失信受到的懲處或將是全國性的,在信用制度的約束下,耗材帶量采購也將更加規范化。